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组建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:
为适应我市工程造价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作用,为政府部门、会员单位和社会提供优质专业服务,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》及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组建协会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专家的申报工作。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申报条件
(一)热爱工程造价事业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本人自愿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贡献;
(二)具备较高的工程造价理论造诣或管理水平,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实践经验或教学经验等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及影响;
(三)从事工程造价行业及相关工作满八年以上(含);
(四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、一级注册建筑师、一级建造师、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、注册土木工程师、监理工程师、咨询工程师(投资)、律师等执业资格之一;
2.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并具有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,或参与过行业监管部门(或行业协会)相关重要活动;
(五)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经历,未受到过开除公职处分,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;
(六)身体健康,能胜任专家委的工作,服从并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和任务;
(七)专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八)各会员单位推荐申报人数为1-2人。
二、专家主要职责
(一)了解、掌握、研究工程造价及其相关理论、技术与方法,积极参与行业管理、规划、发展战略、选题论证和标准制定等工作;
(二)研究工程造价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规章和制度,参与行规行约的编制、审定、贯彻、执行和检查;
(三)研究和完善工程造价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人员能力标准,参与学历教育、执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制和审查,实施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相关教育工作;
(四)参与工程造价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关科研课题研究及优秀成果、优秀论文、企业信用评价、优秀单位会员、先进个人、行业自律评价等评审工作;
(五)参与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及鉴定等相关活动;
(六)参与国内外、省内外工程造价领域的学术交流、研讨及其他活动;
(七)接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,从事工程造价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方面的咨询活动,对有关课题研究或案件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;
(八)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申报所需材料
(一)《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》附件一;
(二)代表性成果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论文(期刊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)、出版的著作(封面及作者署名页)、参与编写的标准(封面及参编人员页)、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扫描件;
(三)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职称证、注册或执业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;
(四)明确申报意向专委会。申报人结合自身专业特长,对照协会九大专业委员会设置,至少选择一个意向专委会,并在申请表中明确填报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
1.本次申报截止时间:2026年10月30日17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所有申报材料统一在协会官网线上提交申报。协会网址:https://www.whzjxh.net/,操作路径:点击【登录】→选择【短信登录】(使用申报专家本人手机号码登录)→进入【我的申请】→点击【专家入库】→选择【申请入库】,按提示完整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后,下载申请表,完成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。



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协会会员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结合申报人从业经历、专业优势、意向方向进行专业匹配审核;
(二)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后,报请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;
(三)审议通过的专家库成员,由协会统一颁发专家聘书;专家委员会委员从入库专家中择优遴选,遴选结果在协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并颁发委员聘书;
(四)所有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一经查实弄虚作假,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。
(五)聘任后的专家委委员及专家库成员实行积分制动态管理考核,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接受、参与协会各项工作(活动)等情况,初始积分为100分,考核周期为1年。考核工作由秘书处组织实施。根据参与协会工作活动情况予以加减分,积分不达标将给予警示、暂停资格、除名等处理;考核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。
六、联系方式
协会会员部:汪顺子
联系方式:027-82608733
协会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8层1809号
附件:
附件二《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.pdf
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2026年10月16日


